第一百二十四章 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(1/3)
吴永成在纪检委这种恶劣的不合作态度,当然马上激起了省委纪检委不少人的反感。
吆喝,你吴永成不就是一个副厅局级的团委副书记嘛,怎么还这么牛皮哄哄的?!在省城,别说搞你一个团委副书记的材料了,就是比你级别更高的、权力更大的领导,到了我们纪检委都要乖乖的跑配合。
这就是这个里的规则,不管你自己有事没事,举报材料所列的是否真实,那自然由我们来核实、调查,就没有你嚣张的份!
到了这里,是龙,你得给我盘着,是虎,你得给我好好地卧着。
所以,在省委纪检委同志的眼睛里,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吴永成这样跑到纪检部门来耍个性的。你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吗?!
在吴永成走出王明成书记的办公室之后,王明成书记恨得把拳头紧紧地攥在一起,心想:别说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私生子的问题上不清白,就是你是被诬告的,那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甩手就走吧?你这种态度,说轻一点,那是瞧不起我王明成本人,说重一点,那是在挑战j省纪检委的权威。
那两个做记录的工作人员更是气愤填膺。
“王书记,这个吴永成他怎么是这个态度呀!?干脆,也不用和他多废话了,直接把他闹起来,看他还敢这么嚣张吗?!”一个年龄稍微小一点的,把笔重重往桌子上一拍,激愤地说到。
此时,纪检部门还没有出台类似于“双规”的办法。“双规”也只是后来人们的一种说法。其实它的准确提法应该是“两规”,在监察部门又叫叫“两指”。
“两规”这个提法,也是最早见于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九日国务院颁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》(1997年5月9日废止)。
这个条例中明确规定: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。有权“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地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。”。
所以,当时纪检部门办案也只能大多采取类似于公安的那一套做法,只不过手段不似他们那么过分而已。
王明成听到这话,苦笑着摇了摇头:吴永成的这件案子。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件生活作风问题,还算不上什么大要案件。
这也是因为涉及到了比较敏感的干部调整,这才被省委主要领导直接点名由他来插手谈话办理,否则地话,这种小事哪能轻易让他出马?!
上手段?哼。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,这么小的案件就上手段。这要传出去,在同行们之中还要真成了一件笑料。另外一个工作人员就比较稳重多了,建议道:“王书记,吴永成作为一个基层工作多年的领导干部。问你为什么不在他的经济问题上查一查呢?如果真在经济问题上现什么突破口,就可以两案合并,也不怕他不配合我们办案了。”
说实话。有关吴永成地这件私生子的案件,他们纪检部门除了匿名举报材料中所掌握地一些证据之外,也就是当时医院医生、护士的一点模糊的目击证言了,可是当事人李琴和另外一个目击者胡丽却是一口否定,他们也不能很有把握地就认定,这件案子就可以形成铁的证据链。
对呀,既然吴永成有了生活腐化地苗头,说不定他在经济方面也不怎么清白呢!这也是纪检部门多少年来查处这类案件。所摸索出来的一个客观规律。
王明成眼睛一亮。马上就开始着手布置这方面的查处工作。
当然,这也是秘密暗中进行地。
纪检部门下一步将要怎么开展调查自己。这对吴永成来说,那是很无所谓的了。尽管他也能猜到几分,但他一点也不在乎:其他问题上,他那叫身正不怕影子斜。
哼哼,要是从经济方面入手的话,说不定他们还要给他吴永成颁一块“公正廉正”的镜框呢!
现在,对于吴永成现在的心态来说,正如老子所指出: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?”又如孟子所云:“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死有所不避也。”
反正,他从吕勤大等人的身上,也算看清楚了目前官场上的一些丑恶嘴脸,自己现在又被私生子一事所牵累,即使最后查无实证、不了了之,那也就像白布上甩了几点墨汁,永远不可能是清白的了。
更何况,他这一块白布,也不算是真正地纯洁。
吴永成目前对自己能否继续在政界这条路上走得更远,已经产生了动摇。他更想在别地方面来展一些。
此时还不到下班的时间,但吴永成也没有考虑那么多,直接驾车就出了省委大院,向省人民医院地方向驰去。
到了这个地步了,吴永成也不想再刻意回避什么了。此时再偷偷摸摸地有意躲避着什么,反倒更会授人以把柄。
“吴书记啊,你可是我们小成的救命恩人哪!”
吴永成一走进小成的病房,有两位老人看清楚是他,急忙跑过来拉着他的手,说不尽的感谢话。
“你们是……”
刚开始的时候,吴永成被两位老人的举动搞得有点莫名其妙,他望了望一旁站着的李琴,眼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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