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丧尽天良(1/3)
陆怀安抬起手,看向龚兰:“究竟怎么回事?具体完整的说一下。”>
“好。”龚兰眼睛也有点红,显然是哭过,她看了眼男人,眼底犹带着愤恨:“平时我们中午都是在厂里吃饭的,夏梅非说这几天要回去吃饭。”>
他们厂里都安排了有孩子吃饭的地方,但夏梅却说这几天孩子也不来,她要回去给孩子做饭。>
毕竟这都是人家的家事,龚兰也不好说啥,只得点了头。>
只是私底下,她也打听了几句。>
女工们都是认识的,不少跟夏梅都处得来。>
龚兰一问,她们也就说了。>
“哎,小梅可怜哦。”>
“她男人老是打她,喝了酒打她,输了钱打她,干啥都打。”>
“家里头的事也得她做,唉!”>
这年头不兴什么离婚的,嫁鸡随鸡,嫁狗随狗。>
过得不好,那都是命。>
“毛金旺这人心眼就是坏的,听说他连儿子都打!”>
“那小娃儿才多大,他也下得去手!”>
而且夏梅不仅每天都要过来上班,做完事回去,还得伺候家里的两亩水田和一丘地。>
要不是菜地没分多少,她男人恨不得她还种出些菜来卖。>
村里都卖菜,那好歹是家里男人弄菜弄地,她们上上班拿了工资,腰杆子挺得直直的。>
就夏梅傻,又赚钱,又带娃,还伺候田伺候地的,回头还得伺候她男人。>
说到这,龚兰都忍不住抹了把眼泪:“她过得太苦了,我还想着,等她回来给她说,帮她调个岗位,给涨涨工资的。”>
结果没想到,好端端的人下了班回去,上班就没见着人来。>
再见面,就是躺在板子上的尸体了。>
陆怀安哦了一声,仔细地看了看地上的夏梅。>
“陆厂长!”毛金旺挡了一挡,扯着大嗓门叫唤:“话不是这么说的,我打屋里娘们,那是天经地义,我娶了她,她就是我家的物件儿,我想打就打,想摔就摔,说破了天别人也管不着,但是人死在了你们厂里,这可不一样……”>
“没有死在厂里。”陆怀安平静地看着他,打断了他的话:“刚才龚兰说了,下班前是好好的,是上班的时候没见人来。”>
毛金旺一滞,拧着眉头很不赞同:“不是死厂里,那也是死村里!反正死在了你们这一块,你们得负责!”>
说着,他往旁边瞥了眼。>
接收到眼色的老婆婆立马一拍大腿,哀嚎着往地上坐:“哎哟喂,我的好媳妇哟,你死的惨呐,娃儿还这么小,陆厂长你丧尽天良啊,害死了人你要偿命……”>
唱作俱佳。>
不少人指指点点,但到底因着陆怀安既是厂长,又是他们的衣食父母,所以他们没帮着谩骂。>
陆怀安听了一会儿,见他们翻来覆去就是这么些话,并没有什么更多的信息,垂眸沉思片刻:“这事好解决。”>
怎么解决?>
龚兰和蔡芹对视一眼,有点着急。>
这种情况,一般人遇到也就是认倒霉了,给钱?可夏梅值得,这毛金旺可太不值了。>
他配吗?他不配!>
毛金旺倒是松了口气,眼底掠过一丝得意。>
结果就看着陆怀安退了一步,很淡定地道:“把派出所的叫过来吧。”>
“啊?”>
听了他话,众人都懵了。>
怎么就,突然就要报警了呢?>
就连村长都有些不太赞同,迟疑着:“这……要这样吗?”>
前几年毙的人太多,总感觉派出所的人一上门,就没啥好事。>
陆怀安神情凝重地点点头,肯定地道:“要,必须这样。”>
现在的人还是不够相信警察,搁后面发展发展,就人人都知道,有事找警察了。>
沈茂实反正是很信陆怀安的,他既然说要找派出所的人过来,他直接就骑个自行车就出门了。>
没想到他们会要叫人,毛金旺他娘老子也懵了一下,嚎得更大声了。>
暗暗还拉了小娃儿一把,祖孙俩哭得可伤心。>
不管事情是怎样的,这样的情景,总是让人感觉难过。>
陆怀安没有斥责他们,或者叫他们停下,只是吩咐龚兰给他们泡茶:“都等等吧,先歇一歇,等人到齐再哭。”>
也是,派出所的人都没来呢。>
毛金旺有些坐立难安,茶也不喝。>
见陆怀安转身,他立马拦住他:“你不能走!陆厂长,你这厂里的员工死了,你咋没事人一样!诺亚吃人呐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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