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14章:“澳门”的作用(1/4)

上回讲到大明朝与弗朗机不打不相识的“合作关系”,同时也说明发展外贸多赚钱大搞军备才能强大。

明朝在“主权在我”的前提下,将澳门出租给了葡萄牙人。这是真出租,毕竟当时双方都有“业务需要”。

每年只收取500两银子,而且规定葡萄牙人需要按季度来到当地县衙交租金,这就是明朝官府的规定。而澳门被葡真正侵略,实际发生在西元1887年清朝和葡萄牙签署的《里斯本草案》中,里面规定澳门割让给葡萄牙,也就是清朝丧失了对澳门的助拳。但在此之前,澳门都算是出租地,因中方要收取租金。

从明朝正德时期至嘉靖二年(西元1523年),葡萄牙人已经出没在广东海域,但被明朝水师驱逐后,葡人很无奈,只得向东南海域进发。所以,明朝嘉靖年间的前20多年里,在广东沿海基本不见葡萄牙人。

嘉靖二十七年(西元1547年)、二十八年(西元1548年),在浙江巡抚、总督闽浙海防军务的朱纨领导下,明军不仅取得了“双屿大捷”和“走马溪大捷”,而且通过这两次对葡萄牙殖民者作战,明军又将葡萄牙人驱逐回广东海域,“自是西南诸番船只,复归广东市舶,不为浙患”。说明葡萄牙人被明朝拿捏的死死。

澳门被葡人占据,始于嘉靖三十二年(西元1553年)。《广东通志》中记载的故事就是:弗朗机人借口晒货,登陆澳门,“海道副使汪柏循贿许之”。又因有中国商人和葡人走私可得巨利,所以,中国商人主动为葡人运送砖瓦,“工商牟奸利者,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”。打这里开始,澳门开始有了葡萄牙定居点。

在万历时期来华的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的《大中国志》中说:“澳门是如何落入葡人使用下的呢?是因为葡人帮官府剿灭了海盗,官府奖赏他们居住在澳门。”但这种说法有点扯,因为书是葡人自己写的,美化自己是肯定的,而且众所周知在广东搞走私贸易的海盗,其实很多都是葡人。所以他的说法可信度不高。

还有说法就是,明朝的广东官府考虑到与其让海贼四处流传,不如划定各岛屿,让他们老实待着,也便于官府监控和剿灭。当然了,也有其他说法,比如所其实就是葡人贿赂地方官府,取得了岛屿使用权。

现在来看,广东沿海岛屿众多,能居住的岛屿也不在少数,但是在诸多岛屿中,只有澳门一处让葡人获得了使用权和居住权,其他岛屿虽有被葡人占据的记录,但都是暂时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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