)第391章:明朝那些事儿(下)(2/5)

作品:《天地任我行之二

庙里,那自己该把他们的尸体吃了呢?还是埋了好?而刚成年的“朱重八”便揣着文书,捧个破碗,顶个光头,到处乞讨,流浪去了,美其名曰“云游四海”。

出发后,“小和尚”们才发现这其实是一条死路,因为在路上到处躺着死尸,或饿死,或病死,腐烂恶臭,白骨森森,怨气冲天,如坠阴间,就算大白天里艳阳高照,也让人感觉毛骨耸然,因有活人吃死尸。

“朱重八”看到那些半死不活的灾民,一个个衣衫蓝缕,蓬头垢面,枯瘦如柴,躺到道旁,眼睛微闭,啃食腐尸,形如骷髅,去日无多,便想到自己“身世浮沉雨打萍”,决定与师兄弟们分头乞讨,三年后聚。

三年流浪,千难万险,但“朱重八”和几个师兄弟們仍然活了下來。他很满足,因为又可以回到庙里了。不过,此时已经天下大乱,因为义军和元兵你来我往,把只想安分守己苟且偷生的朱重八搅得不宁。

直到他年满24岁时,老天爷仍死活不让他安宁,因为他儿时的玩伴做了义军的“九人长”,邀请朱重八去“共享富贵”,于是给他写了一封信。朱重八捎信后一看,心想“造反是不可能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造反!只有苟活在寺庙中,种些粮食并与世隔绝,才能继续维持现在的安稳生活!”没想到,却有人诬陷他谋反。

这时,元军已经在抓他的路上了,再不走就马上得死!因此,为了不被官兵抓住杀头,朱重八只好决定真的造反,于是在发小汤和的引荐下,朱重八就加入了郭子兴的“ 武装”,并激发出自己的潜能。

由于他当初四处化缘乞讨,三年不死而铸就了坚韧的性格与百折不挠的精神,外加丰富的人生阅历,于是在历任“亲兵队长”、“财务主管”、“军事将领”等职务时,都干的很出色,最终得到郭子兴的特别器重。

朱重八在26岁时,被郭子兴看中,将义女马秀英许配为妻。于是,“贫农”朱重八就“癞蛤蟆”吃到“天鹅肉”。有了“白富美”的马姑娘体贴温柔,谢天谢地谢祖宗的“朱重八”终于有人疼了,不用每天夜晚一个人待在漆黑的房间忍受寂寞与孤独双重折磨了,也不用整天偷偷以泪洗面去怀念失去的父母与哥哥姐姐们了。

于是,身为“抗元将军”的岳父,就给他取名叫“朱元璋”,而“璋”是一种有锋锐尖角的玉器,加上他姓“朱”,就寓意着要他“诛灭元朝,璋礼天下”。重八以名起誓,表示朱元璋这辈子要和“蒙元朝廷”干到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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