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四五章 弃保潜逃(1/4)

作品:《大时代之金融之子

“不许保释!”

头戴白色假的法官理直气壮地说道,“非法持有枪支、强奸未遂、非法持有毒品,这三项罪名都是刑事指控。≧ 1≧≥小说 ≦≦.1.任何一条指控都是非常严重的罪恶,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怎么批准嫌疑人保释的恳求?”

“法官大人,固然我确当事人受到很严重的罪名指控,但是在没有审判之前他就是无罪之身。”

黄伟辉据理力争道,“而且根据之前的案例,即便是受到杀人罪名指控的嫌疑犯,也有短暂保释的经历,更不用说非法持有枪支、强奸未遂等罪名了。”

这里并不是庭审现场,而是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内,黄伟辉大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,前来申请保释的请求。

自然,法官并不愿意批准嫌疑人保释的恳求,但是作为业内著名的大状之一,黄伟辉列举出的种种理由却是让法官感到非常为难。

由于实行的是欧美法系,一旦有前例的话,法官是很难禁止类似事情生的,只能按照之前的例子照办。

“保释不是不可以,但是在金额方面……”

四十来岁的法官深知这桩案件的重要性,尽管在法律层面上他无法阻拦对方,但是保释金额却是法官做主的,所以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之后,他就委婉地说道,“基于本案的性质严重,所以在保释金方面要比普通的刑事案件高出很多。假如你确当事人拿不出我请求的保释金,可别怪我没有通过你的申请了。”

“这个……”

黄伟辉故作沉吟了片刻,面露为难之色,“固然我确当事人是商人,但是恐怕不会有很多的现金在账户上。固然保释金数目由你决定,但是这个数字假如定得太高,我也会尽不迟疑地替我确当事人提出抗议的。”

“既然是商人,加上受到指控的都是严重罪名,所以我决定将这个数目定为5万港币。”

尽管黄伟辉表现这个数字不能太离谱,但是法官稍微沉思了片刻,就给出了一个天文数字,“本港之前保释金的最高纪录为12万港币。但是本法官现在将它进步四倍,以示对本案的器重程度。”

“什么?”

尽管心中早就有所筹备,但是黄伟辉还是被这个数字吓了一大跳,“这个数字实在是太过离谱了,严重地出了我当事人所能遭遇的领域。我表现强烈的抗议,这是对我当事人的严重歧视。”

“抗议无效!”

看到黄伟辉急眼的样子,法官心中很是自得,把脸一板道,“抗议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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