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4章 夺妻(1/4)

作品:《唐朝好地主

今天七更了,拼命了,兄弟们,你们看完爽过后,记得投票打赏支持一下啊!张超书房里,马周听到孙伏伽三个字时,眉头皱了皱。“孙伏伽,这行卷是孙伏伽所投?是那个孙伏伽?”孙伏伽的名头可不小,他并不是普通来京参加科举的各地州县学里的举荐的生徒,也不是地方官员推荐的乡贡。孙伏伽也不年轻,今年已经四十出头,是河北贝州武城一个书香门第出身。早在隋大业三年,自幼饱读诗书,满腹经纶的孙伏伽就已经参加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进士科考试,并且一举高中,和房玄龄是同科进士。此后步入仕途,先后担任了大理寺史、尚书令史、万年县法曹。万年县法曹品级不高,但其职责相当于首都一个区的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,是很有实权的。李渊入长安,随后建立大唐,孙伏伽也转投大唐。因为多次向朝廷上建言,李渊还曾经公开称赞说,在群臣中惟李纲可为我善尽忠心,孙伏伽可对我诚恳直言,其余皆唯唯喏喏,只知俯首听命而已,非我所望啊!他说万年县法曹孙伏伽,至诚慷慨,词义恳切,指陈得失,无所回避。此人耿直,宜处宪词。立即封他为╭长╭风╭文╭学,¢.cf£x.n♀et治书侍御史,并赐帛三百匹。后来又加封为五品的御史中丞。这可是御史台的佐贰,已经是非常重要的实职高官。孙伏伽的官路可以说是很顺利的,只是前不久,这位御史中丞却弹劾了庐江王李瑗。缘因李瑗见一商人的妻子貌美,就找借口诬陷了这个商人然后杀了他,又纳了其妻为妾。孙伏伽弹劾李瑗,结果最后皇帝偏袒李瑗,反免了孙伏伽的官。“这孙伏伽现在跑来向三郎投行卷,这不能收啊!”马周在长安城里也是呆了挺长时间的,对于朝中不少事情也知道一些。张超倒觉得挺有意思的。朝廷对于这第一次科举,其实并不是太重视,而且因为是第一次,所以规则也不多。主要的规则就那么几条,一是工商子弟不得参加,贱民自然就更没资格。第二,要参加科举,虽没有地方上的考试,但一得是地方州县学的学生,有州县学的老师推荐。二是地方上比较品行良好有才华的人,地方官推荐,称为乡贡。长安城的国子学、修文馆学生也一样属于生徒。还有一条,就是官员不得参加科举考试。孙伏伽虽免官,但不是罪官,而且免官之后他确实不是官员了。不过孙伏伽没有举荐书,所以他来张超这里投卷,希望能够得到张超的推荐。这次考试,还沿用隋朝时的一些考试规则,比如公卷通榜制。一名考生,取得了考试资格后,到了长安,还要先投一份公卷。就是向礼部,投一份资料表,附带自己的以往作品,也称省卷,以供了解其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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