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五十章 捡骨葬(1/4)

作品:《滴血瞳

如此的丧葬方式,我当真是没有见到过,因为并没有看到任何和灵柩有关系的东西,只有这么披麻戴孝的几个人,行走在这坟茔的周遭,中间有一位穿着白色长袍的人,才最为显眼。

只是一身白袍的人却定定地站在了那边,没有丝毫的举动,并且还带着帽子,无法确定性别,并且这一遭人究竟为何站在这里,还让人不仅疑惑起来。

“爸爸哎……”那些用铁锹在扒拉着坟茔的人,一边哭一边在干着活儿,但是这显然不是再给那坟茔填土,倒是很明显地在往下扒拉土,而且从外观上面看这坟茔,并不是一座新坟,很明显是一座旧坟,这又让人不解了起来。

周遭的披麻戴孝之人在忙的热火朝天,但是那位身着白袍之人却站在了那边,定定地看着这一切,并没有任何的举动,这不由得再让人疑惑。

“这好像是捡骨葬……”崔明丽悠悠地说出了这句话,我看向了她。

“捡骨葬”这三个字,我在《陆判手卷》当中自然是有提及的:

捡骨葬,是复葬形式之一,中国闽南人、壮族人和部分广府人及客家人、浙南人的葬俗。在人死入土安葬三年或五年,甚至更久以后,重新起死者遗骸之残骨于地下,另再埋葬。

但是这种作法需要注意的一点便是,要待人体软组织完全腐烂和分解后,再打开棺罂、捡 骨,用白酒洗净,然后按人体结构,脚在下、头在上、屈体、装入陶罂当中,这陶罂是一种罐子,俗称“金罂”。

盖内写上死者世系姓名,重新埋入地下。这种二次葬,亦称为“洗骨葬”或“捡骨葬”。只是这种丧葬方式也是简化而来的,在更为古老的年代,这种丧葬方式则更为讲究:

人正常死亡者,以薄木或木疏松的材料为棺,浅理入土一二尺,以使尸体速朽。三、五年后,这里需注意,只取单数的年头,子孙择日揭坟开棺,将尸骨腐肉洗净,按坐姿置骨架于高约二尺,直径一尺的陶制陶瓮内,俗称陶瓮为“金坛”,称装骨于金坛内因为“捡金”。

金坛内以朱砂洒于骨上,并书死者姓名、生卒年月,封盖深埋于家族墓地,立墓碑。如非正式死亡或夭亡者,亦作二次墓,但不“捡金”,也不立碑。

苗族葬俗便是民间实行多次葬的形式,即初葬后,待棺木朽烂,再备新棺,殓骨复葬,俗称“翻尸”。经多次翻尸,直至捡不出尸骨为止。

长江口部分地区汉族葬俗,死者入葬三年开棺拾骨,以被单罩于棺上,意为鬼怕光亮,防其逃遁。然后由捡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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